一、围挡底部封闭的规范依据
目前,四川省内多地市对施工现场围挡提出底部封闭要求。例如,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技术导则》明确指出,围挡应“连续、密闭”,底部与地面间隙宜控制在5厘米以内,必要时应采取封堵措施。该要求旨在减少施工区域内部扬尘外溢,属于扬尘治理“六个”中“围挡封闭”的具体体现。其他如绵阳、德阳等地亦有类似规定,通常以地方住建或城管部门的实施细则为准。因此,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,需结合属地管理要求确定是否实施底部封闭及封闭方式。

二、不同施工场景下的封闭做法
在市政道路维修工程中,某项目采用杰交®标准型彩钢围挡,高度1.8米,底部加装150mm高镀锌钢板封边,通过膨胀螺栓固定于硬化路面上,缝隙采用水泥砂浆填缝处理,参照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》(JGJ 146)执行。而在房建类项目中,若场地未硬化,常见做法是在围挡立柱基础浇筑时预留封边槽口,后期插入PVC或金属挡板,避免因地面不平导致封闭失效。对于临时占道或线性工程,部分项目采用可拆卸式橡胶条或柔性密封带,便于重复使用,但需其耐久性与抗风性能是否满足现场条件。
三、底部封闭对扬尘控制的技术逻辑
围挡本身主要起物理隔离作用,而底部封闭的功能在于阻断近地面气流扰动引起的颗粒物迁移。根据流体力学原理,当风较低时,地表积尘易在围挡底部形成涡流并逸出;封闭结构可改变局部流场,降低扬尘扩散概率。需的是,该措施仅为综合扬尘控制体系中的一环,需配合裸土覆盖、洒水降尘、车辆冲洗等其他手段共同实施。现行技术文件未对封闭材料的材质、厚度作出统一制要求,但建议选用不易老化、便于安装且与围挡主体协调的材料,以维持整体结构稳定性。
四、实施中的事项
在实际应用中,围挡底部封闭需兼顾功能性与可操作性。一方面,封闭结构不应影响排水,尤其在雨季易积水区域,应预留泄水孔或采用透水性封边设计;另一方面,频繁拆装的临时围挡若采用刚性封堵(如砂浆),可能增加后期拆难度。某市政项目在采用杰交®模块化围挡时,选择底部预装卡扣式封板,既满足封闭要求,又便于周转使用。此外,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封闭部位是否松动、破损,及时维护以维持其完整性。做法均应以项目所在地管理规定为准,并纳入日常扬尘巡查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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