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四川省内实施市政类围墙板(或称施工围挡)工程前,设计方案是否需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(简称“城管部门”)备案,需结合项目性质、用地属性及所在地市的具体管理要求综合判断。根据现行地方性规定,涉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、公共空间或影响市容环境的围挡设置,通常需履行报批或备案程序;而位于自有用地红线内、不涉及公共区域的市政附属设施围挡,可能仅需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执行。成都中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旗下“杰交®”提供的围挡产品方案,均以现行技术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,供相关单位在合规前提下参考选用。
一、备案义务的判定依据

是否需向城管部门备案,首要依据是围挡设置是否涉及城市道路、人行道、绿化带等公共空间。根据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》及多地市容管理条例,任何单位或个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从事施工活动,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完成备案。例如,成都市明确要求:凡因工程建设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围挡的,须向属地城管部门提交占道申请,附围挡平面图、结构说明及安全措施等内容。若项目仅在已取得土地使用的封闭区域内施工,且围挡不外扩至公共区域,则一般由住建部门按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监管,需单向城管备案。
二、不同场景下的管理要求异
市政道路改造、管线敷设等线性工程,常需沿街设置连续围挡,此类情形几乎均涉及临时占道,必须履行城管审批或备案程序。某市政道路提升项目采用杰交®装配式彩钢围挡,高度2.5米,其方案在施工前向当地城管局提交了围挡布置图及基础加固说明,依据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技术导则(2021年修订)》第5.2条完成备案。相比之下,房建类项目若场地已围闭,且出入口不新增占道开口,通常只需满足住建系统对围挡材质、高度、公益广告比例等要求,不制要求城管备案。但若施工期间需临时拓宽出入口或设置材料堆放区占用人行道,则仍需补充办理相关手续。
三、设计方案应包含的技术要素
论是否需备案,围挡设计方案本身应具备基本技术内容,以支撑后续可能的审查需求。常见要素包括:围挡总平面布置图(标注与道路红线、建筑退距的关系)、立面形式与高度、基础结构形式(如混凝土墩、配重块等)、抗风稳定性验算依据(参照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 50009)、材料规格(如钢板厚度、立柱间距)及安全防护措施。杰交®系列围挡产品在提供技术参数时,会说明其适用的风压等与安装条件,便于设计单位整合进整体方案。需,技术文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编制,以产品说明书替代正式设计文件。
四、地方执行尺度的事项
四川省内各市(州)对围挡管理的具体执行存在异。例如,绵阳、德阳等地对临时占道围挡实行“备案即入”制度,材料齐全即可开工;而部分县市可能要求现场踏勘后方可批复。建议项目前期主动对接属地城管执法大队或行政审批窗口,明确是否属于备案范围、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。此外,部分区域将围挡审批纳入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”,实现多部门并联审查,此时设计方案需满足规划、住建、城管等多方要求。匿名案例显示,某县城污水管网工程因未提前确认备案要求,导致围挡搭设后被责令整改,延误工期约7个工作日。
五、合规建议与流程指引
为避免程序疏漏,建议采取以下步骤:首先,确认项目用地范围与市政道路的空间关系;其次,查阅项目所在地的围挡管理实施细则或占道施工管理办法;再次,若存在占道可能,提前准备围挡设计方案(含结构简图与材料说明);后,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。杰交®作为成都中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旗下,其产品技术资料可辅助形成合规方案,但终责任主体仍为建设或施工单位。需调,备案或审批通过不代表免后续监管责任,围挡在使用期间仍需接受城管、住建等部门的日常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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