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市政施工围挡底部封闭的技术依据
现行《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技术导则(2021年修订)》第4.2.3条指出:“围挡底部应采取封闭或半封闭措施,施工区域积尘外溢。”该条款未制规定封闭形式,但明确了控制目标。此外,《四川省建筑工地扬尘技术指南》亦提及,围挡底部空隙高度一般不宜过5厘米,殊路段可结合防尘网、混凝土坎或专用封边构件进行处理。上述要求为围挡底部封闭提供了基本技术框架,具体实施方案需结合现场条件确定。

二、不同施工场景下的底部封闭做法
在市政道路改造类项目中,因作业面线性延伸、周边人流密集,围挡常采用装配式彩钢板结构。某项目采用杰交®标准型市政围挡,底部通过L型镀锌钢板压条与地面,缝隙控制在3厘米以内,参照《导则》中关于临时占道施工的围挡设置要求执行。而在房建类市政配套工程中,如泵站或管廊施工,场地相对封闭,部分项目在围挡立柱基础浇筑时预留凹槽,安装围挡板后嵌入橡胶密封条,以减少底部透风面积。此类做法属于常见工程实践,其效果受地面平整度、材料匹配性等因素影响。
三、底部封闭与整体扬尘控制体系的关系
围挡底部封闭仅为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之一,需与其他手段协同使用。例如,在土方作业阶段,通常还需配合洒水降尘、裸土覆盖、车辆冲洗等措施。根据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》(JGJ 146-2013),施工现场应建立综合防尘机制,单一构件的封闭处理不能替代系统管理。因此,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扬尘治理方案时,围挡底部处理应纳入整体考量,而非立技术节点。杰交®围挡产品在部分项目应用中,其底部构造设计可适配不同封闭方式,便于施工单位按需选型。
四、实施中的常见与事项
实际施工中,围挡底部封闭易受场地条件制约。例如,在既有道路边缘施工时,路缘石高可能导致围挡板难以地面;雨季期间,若封闭过于严密,可能阻碍场地排水,反而引发积水。因此,部分项目采用可拆卸式封板或留设排水孔的做法,兼顾防尘与排涝需求。此外,围挡拆或移位后,原有封闭构造可能失效,需在动态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。这些细节在技术交底和过程监管中应予以关注。
五、合规性核查与资料留存建议
根据四川省住建部门关于扬尘治理“六个”要求,围挡设置情况属于日常巡查内容之一。施工单位在实施底部封闭措施后,宜留存影像资料及技术说明,作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的佐证。例如,记录封闭材料类型、安装方式、缝隙尺寸等参数,便于后续自查或接受监管检查。杰交®围挡系统在部分项目交付时提供构造节点图,可作为施工图深化的参考依据,但具体实施仍需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条件调整并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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